健保局已重新修訂、公告「10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Pre-ESRD預防性計畫及病人衛教計畫」衛教護理人員資格,本會亦列入指定訓練機構之一,請點閱內文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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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實施內容:
一、慢性腎臟病個案(CKD Stage 3b、4、5及蛋白尿病患)照護:
1、醫師:應至少有一名專任腎臟專科醫師,其餘腎臟專科醫師如為兼 任,須報准支援並
經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(以下稱保險人)同意,始可參與此計畫。
2、衛教護理人員:
(1)領有台灣腎臟護理學會、台灣營養學會、台灣腎臟醫學會共同舉辦之慢性腎臟病整
體照護訓練班上課證明之護理人員。(持有101年以前三個學會各自核發之慢性腎臟
病整體照護訓練班上課證明者亦比照辦理)
(2)或具血液透析臨床工作經驗之護理人員。
(3)或具腹膜透析臨床工作經驗之護理人員。
3、營養師:得依相關法規規定以支援方式辦理,至少每半年為照護對象進行營養諮詢服
務1次。
健保局公告網址:
http://www.nhi.gov.tw/information/Law_Detail.aspx?menu=17&menu_id=660&WD_ID=673&bulletin_id=15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