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護理創新競賽獎勵
臺灣腎臟護理學會
護理創新競賽獎勵暨實施辦法
民國97年4月3日經第四屆護理專業發展委員會研究創新組會議決議通過
民國99年5月13日經第五屆護理專業發展委員會會議修訂
民國99年5月18日經第五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
民國101年11月19日經第五屆護理專業發展委員會會議修訂
民國101年12月23日經第五屆第十四次理事會議及第十五次監事會議決議通過
民國102年11月28日經第六屆護理專業發展委員會會議修訂
民國102年12月11日經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
民國105年11月17日經第七屆護理專業發展委員會會議修訂
民國105年12月10日經第七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
一、宗旨:
本會為激發臨床腎臟護理人員創新及改良護理技術或用品,以改善護理工作流程、增加工作
績效與成本效益,以提昇病患服務品質,特訂定此獎勵暨實施辦法。
二、參賽對象與條件:
(一)申請者需為本會活動會員。
(二)作品需於本會公告申請截止日起計回推三年內完成,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及申請其他
獎勵。
三、申請辦法:
於本會網站「會員專區」之「獎助申請」中,點選「護理創新競賽獎勵暨實施辦法」,填寫 申請表,連同作品照片及使用說明之電子檔,於截止日前一併e-mail至本會。
網址:www.tnna.org.tw e-mail:tnna.member@tnna.org.tw
四、申請時間:
參賽作品請於當年度9月30日前e-mail寄送本會審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審查方式:
(一)由護理專業發展委員會主委、副主委及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共同審查,並選出優良作品 三案。
(二)評分標準:
1、作品創意 佔分20﹪
2、文獻查證及學理依據 佔分10﹪
3、創新及改良設計流程 佔分25﹪
4、專業適用性及推廣價值 佔分45﹪
六、審查結果:
(一)審查結果將於本會每年之會員代表大會公佈,並於會中頒發獎金及獎狀。
(二)得獎作品需公佈於本會網站,優勝作品於會員代表大會中由獲獎者親自發表。
(三)經發現參選作品涉及抄襲,且查證屬實,將取消得獎資格及通知機構與退回已領取之 獎金,並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(四)當年若無優良作品亦可從缺。
七、獎勵辦法:
八、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